时代星报青岛讯(记者 李玮)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青岛市日前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会展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支持会展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企业缓解经营压力、发展壮大青岛会展市场等三个方面着手,积极应对疫情给会展业带来的不利影响,支持会展企业渡过难关,促进青岛会展业平稳健康发展。

      《意见》要求,要强化服务协调,指导会展企业落实防疫措施,大力开展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复工复产,为会展业发展营造优良环境。

      《意见》指出,要用足用好现有政策,缓解会展企业经营压力,对符合《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会展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补助条件的市场化会展项目,加快补助资金拨付兑现。

      《意见》提出,要加大对会展项目的扶持力度。一是提高对贸易类展会的补助标准。对今年在青岛专业场馆举办的展览面积达2万平方米的市场化贸易类展会,资金补助总额在执行原有会展政策的基础上上浮20%。单个展会上浮补助资金不超过40万元。二是增加对消费类展会的支持。对今年在青岛专业场馆举办的展览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消费类展会,以2万平方米为基数,展览面积每增加1000平方米,补助1万元,每个展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三是加大对展馆招展引会的补助。今年新引进举办1万平方米以上展会(首次在青岛举办)的数量,比2019年增加5个以上(含5个)的展馆,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

      《意见》还对推进会展宣传推介、培育会展新业态等内容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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