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星报青岛讯(记者 李玮)近年来,青岛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总体要求,树立“系统思维”、“平台思维”、“生态思维”,按照“预防为主、调解优先、仲裁高效”的工作思路,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树立系统思维,创新劳动人事争议预防机制

       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深入推进,新兴经济蓬勃发展,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裂变式增长,而规范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明显缺位,因此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增长很快。今年1-9月,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受理案件13929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9.8%,约占全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1/5。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青岛市树立系统思维,注重源头预防争议案件发生,创新劳动人事争议预防机制。

       推动建立实体化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机构。今年7月,青岛市批准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预防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切实将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走在了全国同类城市的前列。调解预防中心负责对全市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预防信息及趋势进行统计分析,作出预判和预警,主动参与全市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调处,切实体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原则。

       推动建立行业性调解组织联盟。青岛市按照“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推动成立一批行业性调解组织联盟,依托联盟组织,经常性开展劳动争议方面的研讨、交流、讲座、沙龙等活动,促进企业完善劳动用工规章制度,提高劳动争议预防能力。下半年,推动成立了“青岛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动争议调解联盟”,这是我市第一个覆盖全市范围、涉及劳动者最多的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推动建立了“新业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联盟”,包括顺丰速运、申通快递、美团外卖、神州优车等较大规模和影响力的新业态企业加入。

       建立百名仲裁员服务千家重点企业制度。全市仲裁机构专职仲裁员定向联系服务全市重点企业,每名仲裁员联系服务10家左右重点企业,特别是劳动争议多发企业,通过建立微信群、上门服务等方式,免费提供劳动争议预防咨询,指导企业完善劳动人事管理规章制度,超前排查争议隐患,在咨询服务和工作指导中实现对争议案件的源头预防和超前化解,为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履职尽责。

       建立典型劳动人事争议案例发布制度。定期选取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具有一定普遍性和警示意义的典型劳动人事争议案例,以专题的形式通过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进行发布,开展以案说法宣传引导。先后发布“小心高薪陷阱—互联网金融企业就业风险提醒”、“依法合规用工,让碰瓷者无瓷可碰”等典型案例,青岛广播电视台“行风在线”配合劳动维权专题播出了“仲裁碰瓷者”节目,为劳动者和用工单位进行风险提醒,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树立平台思维,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多方面的资源整合与工作联动。青岛市坚持平台搭建、规范推进、示范带动,争议调解工作呈现出新的发展格局。

        坚持组织联建,夯实基层化解平台。通过与工会、工商联、企联等部门共建的方式,共享调解人员、共用调解场所,推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覆盖面不断扩大,设立工会的300人以上大中型企业调解组织建设率达到90%以上。以机关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为依托,组建调解组织2230个,县以上教科文卫系统组建率达100%。抓住全市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的有利时机,在街道(镇)通过与司法所共建或与人社服务中心共建等方式,使全市130个街道(镇)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

        坚持部门联动,调处重大集体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对内与劳动监察、劳动关系、就业、社保等部门联动,对外与区市政府、综治、公安、国资委等部门联动,建立劳动争议联合调处大协调机制,采取预警监控、定期通报、提前介入、专题协调、分头处置等措施,妥善处置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前期,青岛太平洋恩利有限公司因经营过程中遇到发展瓶颈,企业面临破产,几百余名职工将企业中高层领导围堵在厂区,引发重大不稳定因素。仲裁部门与有关职能部门一起,采取“找准突破口,解决一批、带动影响一批”的办法,与职工进行多轮协商沟通,最终促使583名职工与单位达成和解协议,发放工资、经济补偿等共计1778万元。

       坚持分工合作,形成调解工作合力。加强与市总工会和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便民岗,提升调解工作水平。对不符合法律援助中心援助但符合工会法律援助条件的,由工会提供法律援助,在工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目前法律援助岗援助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占全市法律援助案件的比重达40%左右,转给工会组织实行案前调解的案件调解成功率达到70%。截至今年9月,各级仲裁机构设立的法律援助岗共为劳动者提供咨询近3万余人次,为7000余名困难职工提供了无偿法律援助,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合法利益三千余万元。为提高工会调解中心的工作效能,劳动仲裁部门坚持每年与工会联合举办调解员培训班,提高专业调解能力。

       坚持品牌推动,提高调解组织公信力。积极开展以“创建工作制度、工作方法、服务品牌”为主要内容的 “三创活动”,引导基层调解组织因地制宜,总结提炼符合本地特色的调解工作法和服务品牌,通过实践运用,促进调解组织作用有效发挥。市南区总结出了九大调解工作法和六大工作机制,建立了一街一特色、一街一品牌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其中八大关街道创建了“绿色港湾”服务品牌,并实施“港湾护航”调解工作法,提升调解成功率。市北区宁夏路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创建“和”字服务品牌,配备6名调解员,在全市率先引入“援助律师”制度,选派3名援助律师每天轮流在工作室值班,参与劳动争议调解的全过程,形成申请人、被申请人、调解员、援助律师共同参与的“四方调解”机制。先后向省、部推荐并获批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示范单位三批,其中市南区八大关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获评人社部首批“全国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综合示范单位”,胶州市“西部商贸区调解组织”获得了省级劳动关系和谐示范园区称号。

       树立生态思维,优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制

       青岛市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切实满足当事人快速解决纠纷、及时获取公正处理结果的需求,不断优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制,提高仲裁工作效能,促进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按照“互联网+仲裁”工作要求,开发网上“立案预审”平台。当事人在网上平台提交材料后,工作人员提出补正或修改意见,帮助职工群众在赴现场立案前准备好所有材料。改革立案程序,将“立案审批制”改变为“立案登记制”,当事人到仲裁窗口申请立案的,接待人员当场进行登记,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立案,实现“一次办好”,避免当事人多次奔波。

       优化仲裁办案制度。制定《关于优化办案流程提升仲裁服务效能的意见》,通过改进立案环节推进案件甄别分流、完善送达方式缩短送达时间、加强庭前准备提高庭审针对性、优化庭审程序提升庭审效率、优化文书制作实行快速结案等措施,力争普通案件在30日内审结,全部案件整体提速30%以上,努力使全部仲裁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100%。同时,积极研究推进实施要素式精准化办案,力求实现立案信息精准化、庭前准备精准化、审理查明精准化、裁决说理精准化,提升仲裁工作效率和效果。

       完善裁审衔接制度。与人民法院建立“全天候”联系制度,通过定期召开裁审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共商突发重大案件、共同研究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裁判尺度等方式,稳步提高劳动争议案件在调解仲裁阶段的化解率。目前,青岛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化解率已由过去65%提升到75%左右,充分发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主导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落实社会监督机制。聘请来自总工会、法院、高校、律所、企业、基层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作为社会监督员,通过庭审旁听、工作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仲裁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服务水平、职务廉洁等进行全方位监督,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确保仲裁工作“依法、公正、客观”的开展,加大仲裁程序透明度,提升“阳光仲裁”品牌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处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 子轩